偷拍女同袍洗澡 前男警判囚10個月

202108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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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作出判決。
台灣台北市中正一警分局前陳姓警員涉嫌2度拿手機偷拍女同袍洗澡,案件近日在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陳男犯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私隱部位罪,判囚10個月。全案可上訴。
台媒周四(26日)報道稱,法院判決指出,涉事警局因經費不足,女警員宿舍的電熱水器長期失修,需與男警員共用浴室洗澡。26歲陳男去年9月趁一名女同袍洗澡時,拿手機越過隔板,拍攝對方洗澡。對方發現後,將其手機上交主管處理。
陳男事後宣稱,當時誤以為是熟悉的男同袍在洗澡,才惡作劇錄影洗澡畫面,沒想到是女警員,認為對方小題大作,覺得十分委屈。陳男承諾賠償60萬元新台幣(約17萬港元)與對方和解。
惟法院認為,他的解釋是企圖以誤會一場掩飾犯行,又以討價還價方式,要求對方撤訴,沒有和解誠意。陳男庭審後坦承所犯行為,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