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校外培訓從業員 內地首設黑名單

20210914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教育部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的管理。
內地官媒周二(14日)報道,教育部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近日聯合印發《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進一步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的管理,提升行業治理能力及水平,以保障教育「雙減」改革任務落實。
《辦法》主要從招聘條件、程序、從業禁止、行為「紅線」、監督檢查、處罰制度等方面作出規定,以引導校外培訓機構建立健全的管理機制。《辦法》明確了從業人員的資質條件,須愛國守法、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且愛護學生、仁愛敬業;從事學科類培訓的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從事非學科類培訓的則須具備相應職業(專業)能力證明,同時並非中小學、幼稚園在職教師。
《辦法》首次提出從業人員的結構性要求,明確機構專職教學、教研人員原則上不低於機構從業人員總數的50%;面向中小學生、3歲以上學齡前兒童的線下培訓,每班次教學人員原則上不低於學生人數的2%、不低於兒童人數的6%。
另《辦法》首次提出建立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黑名單」管理制度,對觸碰「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未成年人等11類行為「紅線」的,經查實後,納入全國統一監管平台的「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黑名單」進行管理。《辦法》同時禁止培訓機構聘用被納入「黑名單」,以及被剝奪政治權利或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