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長途巴士撞欄釀6死 幸存孕婦獲賠708萬新台幣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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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國道1號高雄岡山北上路段,涉事的阿羅哈客運長途巴士損毀不堪。(中時電子報圖片)
2017年震驚社會的阿羅哈客運長途巴士自撞護欄釀6死事件,幸存的懷孕乘客張姓女子因傷2年無法工作,提告求償。一審判阿羅哈客運及吳姓司機賠償張女763萬元(新台幣,下同,約214萬港元)。高雄高分院日前針對張女的薪資、勞動力減損等費用作出修正,判客運公司和吳男仍須賠償708萬元(約198萬港元)。
事發於2017年9月11日晚,吳姓司機駕駛長途巴士行經國道1號高雄岡山北上路段,車速破百時竟分心低頭找紙巾,警覺快要撞上前車時,不慎打滑失控,直接擦撞內側護欄,導致乘客當場拋飛車外,6人當場死亡,多名乘客受傷。一、二審皆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吳男4年2月,案經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吳男目前已在服刑。
事發時,張女懷有身孕,坐在第11排的位置上,車輛失控自撞後,自行解下安全帶逃生。張女控訴該事故害她腦震盪、頸椎及椎間盤突出、脊髓損傷、身體及手腳多處受傷,衍生創傷壓力症候群、憂鬱症,造成她2年無法工作,求償1351萬元(約380萬港元)。
阿羅哈公司一度以「在職教育訓練完善、行車前落實安檢」,張女沒有繫安全帶為由拒絕連帶賠償。但法官認為,客運公司選派司機,應以技術純熟、性格謹慎精細為考量,加上以財力考量,與司機連帶賠償才能保障乘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