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疑犯手機竊9萬人民幣 前民警囚3年3個月

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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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豐城市人民法院審理上述案件。
江西省奉新縣公安局前民警陳某涉盜用疑犯的手機,盜竊9萬多元(人民幣,下同,約10.8萬港元),豐城市人民法院周三(15日)依法對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判處某有期徒刑3年零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約1.8萬港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8月28日,奉新縣公安局依法將涉嫌涉黑成員、即本案被害人羅細某刑事拘留,扣押其隨身攜帶的1部華為手機及1部蘋果手機等物證。被告人陳某作為專案組成員,以數據恢復、研判案情為由使用、佔有這兩部涉案手機。在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陳某以輸入微信支付密碼或掃二維碼消費或套現。
至2020年5月31日,被害人羅細某的親屬發現羅細某的銀行卡資金異常,便於當晚報案。陳某於2020年7月18日主動向奉新縣公安局紀委如實說明情況。次日,陳某主動到奉新縣紀委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於同年7月24日退贓4萬元(4.82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