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後誘拐強姦4歲女童 拾荒漢伏法

202109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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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雲南傳出有4歲女童遭性侵致死後,內地傳媒上周六(18日)再曝光一宗性侵兒童案件。黑龍江哈爾濱市拾荒男子劉維國,早年把周姓鄰居的4歲女兒妍妍(化名)拐走後,帶到附近排水溝內強姦,導致她身受重傷。經審訊,劉維國最終被判死刑,並已於上周六被押赴刑場行刑。
案發於去年8月29日下午6時許,妍妍的祖母馬女士憶述,孫女在家中觀看動畫片時,她與兒子因孫女上幼稚園問題發生爭執,故憤而離家約20分鐘,回來後便發現孫女失蹤,嚇得四處找尋,惟不果。至翌日上午,劉維國把奄奄一息的妍妍送回來,她當時「滿身都是泥,上衣的口子也被撤掉了,臉上也是傷」,馬女士立即為妍妍檢查,發現「白色的內褲都變成了黑色,妍妍的下身還都是血,身上還有多處傷痕」,隨即將其送院搶救。
經診斷,妍妍的下體出現撕裂傷,背部、臀部、雙下肢、臉部及手部均有挫傷,隨即轉送至深切治療部留醫。經法醫鑑定,妍妍的身體共有3處2級重傷,其中1處為9級傷殘、2處為10級傷殘。
警方展開調查後,鎖定曾有兩次強姦前科的劉維國為疑犯。劉被捕後,初時不配合調查,並編造兩個虛假的案發地點,最終被警方突破心防,才供認犯行。劉的養母則透露,劉維國剛出生不久便遭遺棄,被她發現後帶回家照顧;惟劉長大後未有工作,僅跟隨她拾荒維持生計,且嗜酒如命,每次喝醉都會鬧事,在案發前,劉曾喝2斤白酒,然後帶走妍妍徹夜未歸。
案件去年12月2日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閉門審訊,公訴機關指控,劉維國案發當天把妍妍從家門口騙走後,挾持到道里區城鄉路某工地圍擋下的排水溝內,不顧妍妍拚命反抗,採用暴力手段猥褻並強姦妍妍。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及罪名成立,劉曾因犯故意殺人罪、兩次強姦罪而獲刑,刑滿釋放後仍不思悔改,且使用特別殘忍手段姦淫年僅4歲的幼女,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應依法從重處罰,遂當庭判處劉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內媒記者在宣判後曾到事發地點採訪,發現妍妍一家已搬離,妍妍的父親周先生亦表明不再接受媒體採訪,希望公眾諒解。記者隨後向醫院查詢,院方指妍妍經已康復,並回家休養。至上周六,最高人民法院下達執行死刑命令,哈爾濱市中院依法對劉維國驗明正身後,安排他會見親屬,隨即將其押赴刑場,並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