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盜名借錢不還 女子興訟望還清白

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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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媒周四(23日)報道,四川省成都市一名莫姓女子,2012年2月與彭姓前夫離婚後,被對方盜用其名義申請信用卡,更逾期欠款6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約72萬港元),導致莫女成為被告。她上月向法院提出抗訴,希望還自己清白。
莫女憶述,她2018年訂機票時被拒,翻查個人信貸紀錄才發現自己涉及1宗信用卡借款糾紛。該糾紛案件判決顯示,由於彭男於2012年5月向成都農村商業銀行崇州崇陽支行申領信用卡,惟截至2015年5月仍然欠款,法院遂判處信用卡申請人莫女及彭男,兩人共同償還欠款。
莫女指出,她自己從來未收過法庭傳票、判決書等文件。法院資料則顯示,判決書曾送到由莫女和彭男共同持有的文具公司。不過莫女發現,她於案件審理前近兩年已退出該公司,質疑法院核實被告身份時有疏忽。
此外莫女批評,銀行在批出信用卡時未有嚴格審核,導致前夫可透過盜用兩人結婚時的資料,在莫女未到場認證下辦理信用卡。銀行一方曾於法庭上表示,該信用卡是對應莫女和彭男在2011年申請的500萬元(約600萬港元)個人貸款。因應貸款情況,涉事雙方的夫妻關係,在他們離婚依然延續。惟莫女則不認同該說法。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