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人誤當獵物射殺 6人非法狩獵獲刑

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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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在茶葉地發現頭部中彈的張某。圖為發現死者的地點。
浙江省湖州市一個由6人組成的非法狩獵團夥,去年12月在雪天狩獵,卻誤將在秸稈堆後躲避追趕的張姓賊人當做「獵物」並開槍射殺。案件近日在南太湖新區法院開審,團夥成員楊某、孫某等人因非法狩獵、過失致人死亡等罪名,被判囚7個月至6年不等,部分被告需向死者家屬支付共計100萬元人民幣(約120萬港元)的民事賠償。
案發於去年12月29日,楊某、孫某、蔣某、林某等4人晚飯後,趁雪天去山林中狩獵。4人分工合作,孫某借助熱成像儀尋找獵物,楊某則負責用槍射殺,其餘兩人負責收集獵物。他們駕車途經長興縣某茶葉地時,誤以為發現「獵物」遂用氣槍朝外開槍射擊,惟事後見無動靜,未下車查看便離去。
翌日,村民在茶葉地發現頭部中彈的張某後報警,警方從死者身上搜獲金戒指、金項鍊、現金等物品並查明其身份。經查,張男當晚夥同他人在縣內盜竊財物,行竊後遇上狩獵團夥駕駛的汽車,他誤以為是追趕的村民,遂躲進茶葉地的秸稈堆裏,未料被當成「獵物」。
經司法鑑定,張男被槍彈擊中頭部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另經查明,楊某等4人從去年下半旬至今年1月,更夥拍彭某、甘某2人在湖州長興縣、安吉縣等地多次結夥參與非法狩獵,涉犯非法狩獵罪、危害珍貴罪、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製造槍支罪,加上今次過失致人死亡等,遂對6人作出上述判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