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擬放寬延攬港澳專業人才 覓職延期居留最長1年

2021092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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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擬放寬港澳專業人士申請當地延期居留。圖為市民辦理手續。
台灣為配合於今年7月7日公布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法,周二(28日)預告修訂《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強化延攬港澳專業人才。報道指,草案將增訂港澳門特定專業人才及學生能以覓職為由,申請延期居留最長1年。
內政部指出,是次修法是因應實務運作需要,重點包括允許港澳特定專業人才、學生以覓職為由,申請延期居留6個月,有必要再申請延長一次延期居留6個月,最多共延長1年。修訂草案又加入放寬就業金卡申請人及其隨同申請者申請居留及延期居留規定。
另現有條文規定,經核准赴台就學者畢業後,許可居留連續滿5年,每年在台居住183日以上,且最近一年平均每月收入超過基本工資2倍者,可申請在台灣定居。草案增訂,港澳居民在台就學取得博士或碩士學位畢業後,可各折抵2年及1年在台連續留居期。
相關修訂草案內容自當日起刊登公報至11月26日,若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可在期限內將陳述意見或洽詢內政部移民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