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滿社區安排 篡改國歌歌詞遭警告

202109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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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法對國歌歌詞、曲譜和奏唱方式均有明確規定。
江蘇常州河海派出所周日(26日)接獲市民舉報稱,有人在微信群內發布篡改國歌歌詞的訊息。涉事人陳某事後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警告處理。
經警方調查,陳某所住社區近期公告,將要安排物業入駐及小區停車收費管理方案,引起其不滿。他於上周六(25日)在該小區的業主微信群內,為引起群內人員的關注,鼓動其他業主抵制物業入駐小區,故意篡改國歌歌詞並發表。
 
根據內地《國歌法》第十五條,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公安機關處可警告或者處以15日以下拘留;如構成犯罪,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