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太陽花攻佔行政院 學運領袖等人涉煽惑脫罪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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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後,魏揚(左四)等人及律師會見傳媒。(中時電子報圖片)
台灣於2014年3月爆發反服貿運動(又稱太陽花學運),示威者闖入並佔領立法院等機構。學運團體「黑色島國青年陣線」(黑島青陣)總召集人魏揚等人涉煽惑他人犯罪遭起訴,一審判無罪,二審改判有罪。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周五(8日)判決魏揚等人公訴不受理。
在2014年3月23日晚魏揚等人夥同其他佔領立法院人士,號召群眾在周邊拒馬鋪起棉被,強行爬入行政院,並在正門前廣場靜坐抗議,還有人闖進政務委員辦公室,與警察爆發激烈衝突。魏揚等人涉煽惑他人犯罪遭起訴,一審無罪,另有多名被告被依妨害公務等罪判刑。
案件上訴後,高院二審認定,黑島青陣成員魏揚等人明知行政院有拒馬、蛇籠及駐守警員,仍呼籲佔領行政院,有煽惑他人犯罪的意圖,撤銷無罪判決,改判有罪。魏揚等7人被依煽惑他人犯罪,判刑2個月到4個月不等徒刑,均得易科罰金。同案被告許順治另涉毀損公務員掌管物品罪,與被告李冠伶各遭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
不過最高法院認為,人民行使抵抗權或公民不服從得阻卻違法或減免刑責,二審判決有誤,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判決魏揚等7人公訴不受理;許順治、李冠伶部分,上訴駁回。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