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金錢糾紛殺女子 台男二審維持囚15年

2021101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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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台灣桃園市一名周姓男子疑因與茶藝館劉姓女員工有感情、金錢糾紛,酒後持刀捅死女方。桃園地方法院一審依殺人罪,對周男判囚15年,後者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周三(13日)駁回上訴,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周男去年11月與劉女飲酒後,手持預藏的水果刀刺向對方的左胸兩刀後,將凶器扔在現場後,駕駛電單車離開。劉女經送院搶救後不治身亡,周男事後向警方自首,坦承因感情及金錢糾紛殺人,桃園地檢署依殺人罪將他起訴。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指出,周男剝奪被害人生命權,造成被害人家屬永難弭平的傷痛,也未與家屬達成和解或獲得原諒,家屬要求重判,審酌周男犯後投案,態度尚可,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