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府雨夜強拆民宅 7旬婦求合理賠償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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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陽市老城區政府,8年前為建設旅遊景區,迫遷老城區多名住戶,期間強行斷水斷電,隨後更派人在凌晨強拆民宅。內媒周四(14日)報道,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政府向現年72歲的熊姓女戶主賠償315萬元(人民幣,下同,約380萬港元)。熊婦不滿賠償額僅等值於其民宅的一半,表明會繼續上訴。
熊婦憶述,老城區政府2013年9月,印發《洛陽古城(老城區東、西南隅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與整治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決定》,要求街區9,000多戶、2萬餘名居民接受政府的安置標準,搬遷騰地。由於不滿意徵收條件,多戶居民未有照辦。
詎料,2015年1月凌晨的雨夜,突然有接近30人來到熊婦祖宅前,打算強拆。她當時曾報警,惟警方聲稱去錯地方,待他們到場時祖宅已被拆近一半。兩天後的凌晨,再有工程車到場破壞其祖宅,熊婦從城區外趕至記錄相關車牌證據,及後警方卻撤銷立案,稱事件不構成犯罪。
事件引發老城區逾300戶居民不滿,一同把區政府起訴至法院,才令政府停止強拆。老城區政府2018年4月承認,熊婦家祖宅是被「誤拆」。 翌年,洛陽市中院判處老城區政府按照2013年、2014年的價格標準,向熊婦賠償158萬元(約190萬港元),遭熊婦一家拒絕。熊婦去年9月起訴老城區政府,索償1,600萬多元(約1,933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