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抄網紅品牌開火鍋店 法院判賠452萬人民幣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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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王姓夫婦複製網紅品牌(圖)開火鍋店。
四川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發布消息稱,一對王姓夫妻經營火鍋店時,複製網紅火鍋品牌的商標、裝修等,誤導消費者以為是同一品牌的店舖,不到2年時間銷售總額達2,705萬元(人民幣,下同,約3,314萬港元),獲利逾371萬元(約455萬港元)。網紅火鍋店隨後將該對夫婦告上法庭,法院日前宣判,要求被告賠償經濟損失等費用共452萬元(約554萬港元)。
法院周三(13日)表示,成都一間餐飲公司開設「爸爸炒料牛排老火鍋」,去年已將相關文字、圖片商標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核准註冊。王姓夫婦原在該店舖旁邊經營另一家餐飲公司,可清楚接觸到涉事店舖的經營方式、裝修風格等,隨後參照對方經營3間分店。
原告向法院要求王姓夫婦等人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等費用,共457萬元(約560萬港元)。法院一審認為,上述涉案人員從主觀上可見有明顯的刻意模仿,有意攀附原告公司已經獲取的商譽及經營資源,從而達到為自身牟利的目的,屬知識產權侵權中其他可以認定為故意的情形,且獲利巨大,情節嚴重,遂作出上述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