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少女誕病嬰後遺棄醫院 遭法院撤銷監護權

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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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檢察院。
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檢察院周二(19日)公布在「女檢察官為民辦實事」的典型案例。該案中,未成年少女小麗離家出走後以盜竊維生,在醫院誕下一名身患肺炎、梅毒的男嬰後,不辭而別,並繼續盜竊。經檢察機關建議,兒童福利院提起訴訟,法院最終撤銷了小麗的監護權。
黃浦區檢察院介紹,案發於2017年9月,小麗在長征醫院誕下男嬰後,醫院便發現男嬰患有嚴重的圍產期窒息、新生兒肺炎、低血糖症、敗血症、母嬰傳染梅毒,隨即下發病危通知。小麗當時僅16歲,入院時也只有一套衣褲,無人陪伴、身無分文,隨身攜帶的行李散發陣陣惡臭。小麗聲稱,男嬰已是她的第2名孩子,但她對男嬰漠不關心,翌日更不辭而別,上海市兒童福利院隨後成為男嬰的臨時照顧人,為男嬰起名為「小海」。
小麗1年後因盜竊被捕,黃浦區檢察院受理案件時,發現小麗除了曾多次盜竊外,流浪期間更與其他流浪漢未婚生育,產後第二天將病危嬰兒遺棄在醫院。主辦檢察官莫葦菁查證時,發現小麗未滿16歲便離家出走,因打架、盜竊被民警拘捕3次,3度送往相關學校監管矯治,並遣送回原籍地,但她仍以盜竊維生,斷絕與父母來往。
雖然案發前,小海已被上海兒福院以棄嬰的身份暫時收養,但因生母的身份明朗,小海的監護權成為難題。為維護小海的權益,最大化保障患兒順利成長,檢察機關展開對小麗監護能力、監護條件、監護意願的調查,並尋找其他與患兒有血緣關係的親屬,以確定合適的監護人,最終建議並支持上海兒福院作為臨時監護人,向黃浦區人民法院提起撤銷小麗監護權的訴訟。2018年底,法院撤銷小麗的監護權,由上海兒福院作為小海的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