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宣判2宗製售假冒名牌商品案 69人獲刑

202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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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被告宣判。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周五(22日)通報,該院近日集中宣判了兩宗涉及奢侈品牌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法院以假冒註冊商標罪或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分別對69名被告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至5年9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處以5,000元(人民幣,下同,約6,165港元)至1,170萬元(約1,442萬港元)不等的罰金。
在假冒名牌服飾系列案中,被告劉某及妻子張某組織公司員工或委託其他加工廠,生產假冒CHANEL、Gucci、Dior、LV等品牌服飾,銷售金額達4,240萬元(約5,228萬港元)。該團夥分工明確,由劉某經營公司,張某負責購買正品服飾,由公司服裝設計室製辦出樣後,委託代工廠批量生產,再由銷售員在門店售賣,全案涉及設計師、紙樣師、質檢員、銷售員等數十人。其中,劉某被判囚5年9個月,罰款1,170萬元,同案其餘47名被告亦分別獲刑。
在假冒名牌珠寶系列案中,經營珠寶公司的被告黃某夥同多人,生產假冒Cartier、Van Cleef & Arpels、Piaget等品牌珠寶首飾,並通過網店銷售牟利,涉案金額高達6,100萬元(約7,521萬港元)。法院認為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於是分別對21名被告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