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員搖身當毒梟 走私30億新台幣海洛英囚終身

202111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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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破案後展示查獲的海洛英。
台灣屏東縣離職警員溫俊龍去年7月在屏東外海,涉嫌用漁船走私價值30億元(新台幣,下同,約8.5億港元)的海洛英磚赴台,於海上被截獲。他於去年12月被起訴,案件近日宣判,屏東地方法院依運輸一級毒品罪判處他無期徒刑,其餘3名共犯分別判囚12至14年不等,全案可上訴。
案情指,屏檢調查發現,曾於屏東里港分局任職的溫俊龍,在去年初透過王姓男子找來積欠賭債的漁船船長林澤富,以每次200萬元新台幣(約56.6萬港元)代價,協助到公海接收毒品。去年7月23日,溫等人見時機成熟,趁深夜從恆春鎮壁湖漁港出海,在公海交貨完畢後準備返回港口,隨即被海巡艦艇包圍。
海巡人員上船後,於船艙搜出共126公斤重的324塊高純度海洛英磚。辦案人員發現,海洛英磚的包裝與過去不同,採用肩背方式。該批毒品於緬甸深山製造,採用人力肩背的方式攜帶下山,避免利用車輛運載遭「黑吃黑」劫走,運送過程還有武裝軍隊保護。
辦案人員又指,運毒集團發現毒品遭扣查後,為製造犯案斷點,由集團成員約在某律師事務所討論滅證事宜,並由溫以50萬元新台幣(約14.1萬港元)將犯案中通聯手機買回,再交代其中一名手下銷毀。但該手下覺得丟了手機可惜,於是留下自用,卻因而被警方扣查,成了破案關鍵。
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後,近日判處溫俊龍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開船運毒的林澤富判刑14年;協助策劃運毒的王文彬和李嘉峯各判囚13年和12年;另曾被列為共犯的王、李二人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