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通過海空戰力提升採購條例 應對陸威脅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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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法院通過《海空戰力提升計劃採購特別條例》。(中時電子報圖片)
台灣的立法院周二(23日)通過攸關8大軍購項目的《海空戰力提升計劃採購特別條例》,明定特別預算上限為2,400億元(新台幣,下同,約673億港元),為期5年,將用於採購導彈系統、防空系統和高效能艦艇等,以應對大陸威脅及防務需要。台國防部表示,希望藉此備戰而止戰,帶動防務產業鏈發展;但在野黨質疑是空白授權。
《海空戰力提升計劃採購特別條例》涉及台國防部的軍購項目,包括海軍高效能艦艇(沱江級艦)、無人攻擊載具系統(劍翔無人機)、陸基防空系統(天弓三型)、海巡艦艇加裝戰時武器系統、岸置反艦導彈系統(雄二、雄三及增程型雄三)、雄昇導彈系統(雄二E)、萬劍導彈系統及野戰防空系統(陸射劍二)。
該條例第5條列明,採購項目要採取限制性招標,由台灣依法設立的法人、機構或團體辦理,不受政府採購法第19條及第22條第1項規定限制。採購計劃預計由明年起執行,至2026年12月31日為止。台國防部將盡快提出2,400億元的「海空戰力提升特別預算」送交立法院,爭取在本會期內完成審查。
然而,上述有關採購的條文遭在野黨質疑空白授權、違反財政紀律、缺乏監督機制,等於把預算全數交給中科院處置,由其直接發包。時代力量指出,應確保招標過程有完善的防弊機制,防範陸資取得標案。國民黨團提出修正動議,將12項執行中的對美軍購案取代該計劃的8項台製軍備,但被立法院民進黨團反批違憲並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