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寄遞渠道違法行為 最高檢促加強安全監管

202111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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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帶同緝毒犬進入物流點檢查。
內地針對近年利用寄遞渠道販運毒品等違法犯罪大幅上升,最高人民檢察院早前向國家郵政局發出建議,提到加強對寄遞安全的監管,透過細化實名收寄、收寄驗視、過機安檢「三項制度」的操作規範,壓實寄遞企業的主體責任。
最高檢周四(25日)發新聞稿稱,隨着郵政業的迅猛發展,寄遞安全防控難度也大增,利用寄遞渠道販運毒品、買賣(運輸)槍枝彈藥爆炸物和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等違法犯罪活動高發、多發。檢察機關對相關情況調研分析,並經最高檢檢察委員會審議決定,於今年10月20日向國家郵政局發出「七號檢察建議」,同時抄送交通運輸部、商務部等12個有關部門,推動強化安全監管,堵塞管理漏洞,促進寄遞行業健康持續發展。
建議共分5項,分別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統籌郵政業發展與安全;釐清職責範圍,加強對寄遞新業態的監管;加大監管力度,切實強化寄遞安全監管;完善監管機制,壓實寄遞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培訓宣傳,提高從業人員安全防範和應對能力。
針對行業日常監管,最高檢建議加大日常巡查、專項檢查工作力度,通過定期、不定期檢查、抽查或明查暗訪等方式,實現常態化監管。就推進實名收寄和收寄驗視制度落地落實,建議推廣驗視留痕、人臉識別、二維碼掃描、寄遞系統與身份訊息綁定等做法;同時督促寄遞企業加大物品驗視和安檢環節投入,逐步配備智能化程度高、便於攜帶的安全檢查設備和專業檢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