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鍋店用青花椒商標被告侵權 法院判原告敗訴
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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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翠堂一方展示呈堂證據。
上海萬翠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下稱萬翠堂)於2018年6月,將四川著名調味料「青花椒」註冊成商標,惟及後發現多間餐廳及食物供應商的店名等均有用到「青花椒」的字樣,遂提起侵權訴訟。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周四(13日)對其中一間涉案成都火鍋店作出宣判,以其餐飲服務與菜品調料有天然關係,屬非商標性使用為由,駁回原告全部訴求。
法院指出,萬翠堂註冊商標的內容為橫向排列的「青花椒」字樣,上方帶有雲朵狀的花椒圖案;而涉事小店溫江五阿婆青花椒魚火鍋店註冊商標的內容為橫向排列的「鄒魚匠」文字,兩者存在明顯分別。
此外,萬翠堂宣傳的青花椒砂鍋魚和招牌青花椒味,與被告強調其菜餚「青花椒」的口味和特點性質相同,後者是客觀描述調味料而非商標性使用,不會導致公眾產生誤認和混淆;加上呈堂證據不能證明涉案的註冊商標經使用後,能獲得較高的辨識度,尤川菜餐館中都有「青花椒」字樣,大眾早已習慣將其含義理解成含有青花椒調味料的特色菜品,遂就案件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