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立委遭家暴案 前男友羈押抗告再遭駁回

202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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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嘉瑜(左)遭林秉樞(右)家暴案,法院裁定後者羈押禁見。(中時電子報圖片)
台灣民進黨立委高嘉瑜被前男友林秉樞家暴一案,新北地方法院去年認為林有串供、滅證、逃亡及反覆實施之虞,裁定他羈押禁見2個月,林其後提起抗告遭駁回,於去年12月29日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再遭新北地方法院駁回。林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周五(14日)再度裁定駁回。
高院指出,林秉樞雖坦承傷害高嘉瑜,但對於相關事實經過,以及有否伴隨其他犯行,與證據中仍有諸多歧異,有避重就輕的情況,且有隱匿事實的想法及舉動,現階段如不予羈押並禁止接見,有影響相關證人證詞或湮滅證據的可能性。
高院又指,林自2015年起,有相關屢以言詞或動作恐嚇其他案底,有反覆實施恐嚇危害安全罪的傾向。綜上所述,高院故裁定林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准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