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存取5萬人民幣以上需登記資料 3月起實施

20220131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內地針對個人到銀行存取款項實施新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近日聯合印發《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辦法提到,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客戶辦理單筆5萬元(人民幣,下同,約6.2萬港元)以上或外幣等值1萬美元(約7.8萬港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時,應當識別並核實客戶身份,了解並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
除存取現金外,辦法又提到,金融機構在3種情況下,應當開展客戶盡職調查,並登記客戶身份基本訊息,留存客戶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複印件或者影印件。包括上述金融機構和從事匯兌業務的機構,為不在機構開立帳戶的客戶提供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實物貴金屬買賣、銷售各類金融產品等一次性交易,而單筆交易金額同上。此外,證券公司、期貨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他從事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向不在機構開立帳戶的客戶銷售各類金融產品亦要開展客戶盡職調查,且單筆交易金額同上。
最後是非銀行支付機構以開立支付帳戶等方式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以及向客戶出售記名預付卡或者一次性出售不記名預付卡1萬元(約1.2萬港元)以上;通過簽約或者綁卡等方式為不在本機構開立支付帳戶的客戶提供支付交易處理且交易金額為單筆1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00美元(約7,800港元)以上,或者30天內資金雙邊收付金額累計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均要開展客戶盡職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