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他人牟利收受財物 省政府前副秘書長涉受賄被提公訴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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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達華涉嫌受賄罪被提起公訴。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周三(9日)通報,省政府前副秘書長曹達華(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近日由中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該市的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中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曹達華在2006年至2021年期間,利用擔任南方建築置業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廣東南粵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為其他個人或公司牟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資料顯示,47歲的曹達華是廣東新興人,曾擔任廣東南粵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省商務廳黨組成員、廣東自貿辦專職主任,省發展改革委黨組成員、副主任,省大灣區辦常務副主任(正廳級)等職位。曹達華於去年9月涉嚴重違紀違法受查,至今年1月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