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藥品網售 內地擬禁第三方平台直接參與

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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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鄭州市的藥劑師在單位熬製中藥。(中新社圖片)
國家藥監局近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擬新增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台相關監管內容,當中禁止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直接參與藥品網絡銷售活動。
該意見稿列出多項規定,包括藥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應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未經備案不得提供藥品網絡銷售相關服務。平台亦應建立藥品網絡銷售質量管理體系,設置專門機構,並配備藥學技術人員等專業人員,建立並實施藥品質量管理、配送管理等制度。
此外,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應審查入駐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經營企業資格,檢查發布的藥品資料,管理交易行為,並保存藥品展示和交易管理資料。平台如發現藥品交易行為存在問題,應及時主動制止;如涉及藥品質量安全,應報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