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议员赖文德受贿62万新台币 判囚7年8个月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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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文德(图)滥用职权收取贿款被判刑。(中时电子报图片)
台湾高雄市国民党议员赖文德早年利用职务之便,涉嫌向厂商受贿62万元(新台币,下同,约17万港元)。桥头地方法院周四(6月30日)一审宣判,依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对赖男判囚7年8个月,褫夺公权5年。
案情指,赖文德在2015年至2018年担任桃园区公所秘书,因持有决行之权,在昱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标德桃源区公所的温泉设施地质钻探及纳骨墙兴建规划采购案中,数次向该公司林姓经理索贿。林男共交付10万元(约2.6万港元)给赖文德。
赖文德曾在其他3项采购案,以各种名目向厂商索讨贿款,最高一次为30万元(约7.9万港元),但均获判无罪。案件另有3名承包商被起诉,其中两人坦承罪行而获得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