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犯罪組織走帳逾百萬人民幣 男子判囚2年

2022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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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檢察院(圖)公布案例。
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檢察院近日公布一宗涉及掩飾及隱瞞犯罪所得罪案件,疑犯受高額回報誘惑,涉嫌為犯罪組織提供人臉識別驗證和轉帳等服務,僅6小時便替對方走帳1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17萬港元),法院最終判處其2年有期徒刑。
疑犯張某此前從事外賣員,偶然看見兼職廣告中表明「3小時日結5,000大洋(元,約5,855港元)」的訊息,為增加收入遂下載匿名社交軟件成功聯繫對方,惟被要求提供身份證件辦理銀行卡及U盾(銀行USB安全工具),同時拒絕其加微信細談的請求。
儘管張某感到不對勁,但仍抵受不住高額回報誘惑,遂按要求前往交付地點,並告知對方其微信、支付寶和銀行卡密碼,進行人臉識別轉帳以協助轉移資金,如願獲得報酬。張某事後因憂慮對方再度利用其銀行卡轉帳洗錢,隨即作掛失處理,惟當地公安機關不久後便對其立案偵查,最後除被判囚外,還需繳付2萬元(約2.3萬港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