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女友判死刑 两同谋埋尸获缓刑

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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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女大学生李倩月2020年7月被男友洪峤联同另外两名男子张晨光及曹泽青诱骗,在云南省西双版纳惨遭对方杀害。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周四(7日)一审判处3人故意杀人罪罪成,其中洪峤获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晨光及曹泽青则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经法院审理查明,洪峤与终年21岁的李倩月是对恋人,双方之后发生矛盾,男方因此产生杀害对方之意,遂开始与张晨光及曹泽青讨论杀人计划。洪峤等人前年7月6日选定云南省勐海县普洱茶公园犯案,于3天后成功在上址杀害李倩月,同时埋下遗体。
法院认为,洪峤是案中犯意提起者、策划者、指挥者,并提供作案费用,而张晨光及曹泽青则是积极参与策划、分工合作杀人,3人均为主犯,其中以洪男地位最高,罪责最为突出。
在法院宣判前,李倩月父亲向内媒透露,被告家属早前致电联系希望见面,并表示可以付高额金钱补偿。惟他强调不会接受赔偿,重申一直以来诉求就是严惩疑犯。对于法院裁判结果,他表示基本满意,又指结果体现法律公平公正,现在需去祭奠女儿,告慰其在天之灵。
除故意杀人罪罪成,洪峤亦被控于2019年5月指使另一被告祁文强,在南京市某度假区盗窃一副价值1.8万元(人民币,下同,约2.1万港元)单目夜视仪。法院判处两人盗窃罪罪成,分别判洪峤及祁文强入狱两年半及两年,各罚款1万元(约1.18万港元)及8,000元(约9,5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