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當抵押品助男友販毒 女子獲刑9年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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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圖)對販毒案作出宣判。
內媒周日(7日)報道,2名內地毒品拆家計劃從緬甸走私毒品到重慶販賣,竟將女友王小娜(化名)作為「抵押品」,而王女知悉後竟仍配合。後來毒品拆家被捕與王女,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一審宣判,王女因涉販賣毒品被判囚9年,罰款1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2萬港元)。
案情指,蔣某和張某於2018年刑滿出獄後,得悉緬甸毒販與中國拆家進行毒品交易時,接受以人質作為抵押,讓中國拆家支付較少的訂金。張某於是騙女友去昆明一趟,便能購取3萬元(約3.6萬港元),抵埗昆明後卻命令王女單獨乘坐毒販的麵包車前往中緬邊境,她在一處隱蔽房屋被軟禁了20多天。
王小娜其後因張某毒品交易失敗後被放回重慶。但到2019年,張某以更高報酬誘使王女再次前往中緬邊境當毒品交易的抵押品。惟該次交易被警方偵破,警員當場查獲13.6公斤海洛英,並逮獲蔣某和張某。王女事後雖獲毒販釋放,但同年6月在雲南芒市被公安拘捕。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時指出,王女明知蔣某等人計劃購毒品出售仍充當抵押品,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故依法給予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