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案檢方不上訴 陳水扁夫婦免訴確定

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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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陳致中、吳淑珍、陳水扁捲入國務機要費案。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和妻子吳淑珍等人在2006年被控貪污國務機要費,案件纏訟16年,今年5月台灣立法院三讀修法除罪。二人一審原判無期徒刑,高等法院上月依例改判免起訴,台灣高等檢察署沒有上訴,周二(23日)確定陳、吳免訴。
案中9名被告包括陳水扁夫婦、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時任陳水扁政府幕僚和官員的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吳淑珍助理蔡銘哲,以及建商郭銓慶,他們涉及國務機要費的洗錢、偽造文書罪獲判免訴。
檢方當年指控陳水扁和吳淑珍等人涉嫌共同詐領及侵佔國務機要費逾1億元(新台幣,約2,640萬港元),依侵佔公有財物罪、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台北地院一審判陳水扁無期徒刑,更一審認定二人不構成貪污罪,改判無罪,最高法院撤銷發回,2016年更二審考慮陳水扁健康狀況不佳,裁定停審。吳淑珍則因身體狀況遭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拒收」,雖有多宗重罪,但不曾入獄,後續案件也未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