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前副市長龔道安受賄案 判處無期徒刑
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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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前副市長、市公安局前局長龔道安受賄案,去年在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法院周三(21日)公開宣判,對龔道安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追繳他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現年57歲的龔道安在1999年下半年至前年7月,利用擔任湖北省咸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公安部技術偵察局副局長、局長,上海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及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案件辦理、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7,343萬餘元人民幣(約8,180萬港元)。
法院認為,龔道安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其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利用職權插手案件辦理,依法應從嚴懲處。龔道安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依法可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內地反貪腐專題片今年初披露公安部前副部長孫力軍政治團夥內幕,指龔道安曾助孫經營充實「小圈子」,向其推薦重慶前副市長鄧恢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