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託赴陸潑硫酸囚逾8年 2男返台再遭判刑免入獄

202211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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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私家偵探社沈姓副總與范姓友人受託到廣東省深圳市,對大陸劉姓男子潑硫酸,導致劉男臉部、頸部等多處受傷,眼耳等部分器官功能消失。沈范2人在大陸被警方逮捕,法院判囚8年多和9年多,完成服刑後,獲釋返台。而台灣法院再按重傷未遂罪,對兩人判囚2年10個月和3年,但因已在大陸服刑,無執行刑罰的必要。全案可上訴。
台灣檢方起訴指,曾姓婦人因台商丈夫與劉姓男員工結怨,遂在台聘請私家偵探到大陸教訓對方,約定以50萬元新台幣(約13萬港元)為報酬。台法院指,沈范於2008年7月前往深圳,在醫院停車場內將硫酸潑向劉男,隨後逃離現場。
劉男報警求助,警方先後逮捕沈范兩人,大陸法院作出上述判決。台媒周四(24日)報道稱,台北地方法院近日作出判決,由於上述兩名涉案人員在大陸已完成服刑,刑期均超過台法院判決,遂無執行刑罰必要。至於曾女涉嫌教唆犯罪部分被台檢方起訴後,最終因相關證據不足,法院已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