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力還債欲吃「皇家飯」 男子劫銀行僅獲輕判

20221209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高雄地院改判黃男犯恐嚇取財罪。(中時電子報圖片)
台灣高雄一名男子去年3月到小港區一間銀行,手持玩具槍並大聲呼喊指自己要搶劫,隨後面向大門等候被逮捕。他被捕後向警方表示「想要吃牢飯」才搶劫,高雄地檢署表示該男子搶劫過程平和而並未作出威逼行為,改依恐嚇取財罪,判刑1年10月,緩刑4年。
調查指,44歲的黃姓男子在去年3月4日中午12時許到達涉事銀行,先抽號碼牌排隊,並在輪到他時取出玩具槍表示要搶劫,其後並未搶走分毫就轉身等待警方到達並將其拘捕。被捕後,黃男供稱自己在外欠下債務。雖然父親曾幫忙還債,但後來又再欠20萬元(新台幣,約5萬港元),因還不起而生起犯罪到監獄「吃免費牢飯」的念頭。檢方調查時,認為黃男雖持玩具槍,但大聲呼喊要搶劫使銀行職員躲在櫃枱下報警,行為已構成強暴手段,因此依強盜罪將其起訴。
高雄地院法官審理時查閱銀行閉路電視發現,黃男並未將槍口對準任何人,而顧客亦能自由走動,亦未在銀行職員未按要求給錢時有進一步行動,因此判定其無強暴或壓制他人自由之意。最後認定其僅構成恐嚇取財而從輕判刑,並要求其在刑罰執行前都指定處所監護兩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