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批出救助金受罰 衞福部女職員上訴遭駁回

2023年02月03日 05:0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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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圖)作出裁決。(中時電子報圖片)
台灣衞福部一名負責社會福利案件的女職員,兩年前竟故意拖延多名民眾的急難救助金申請,且態度惡劣,事後遭衞福部記過懲處。台媒周四(2日)報道,女職員不服提告,請求撤銷懲處,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
案情指,衞福部派駐中部辦公室的黃姓女科員前年拖延一名因心臟病而無法工作的于姓民眾1萬元新台幣(約2,600港元)急難救助金,儘管後者一個月內每天詢問案件進度,惟黃女每次都藉詞推搪。由於黃女不斷被民眾檢舉,衞福部遂展開調查,發現她從2020年至前年間,辦理公文及人民申請案件共計逾期54件、418天,主管曾促其注意檢討改進,惟她依然故我。
面對衞福部的懲處,黃女不服提告,指自己處理急難救助補助案已逾20年,即使新冠疫情爆發後案件大增,自己仍任勞任怨辦理業務,被檢舉態度惡劣只屬誤會。法院審後認為,黃女公文處理逾期嚴重,行政怠惰,且延誤撥付民眾申請的急難救助金,嚴重有損被告為民服務形象,認同衞福部懲處,遂駁回黃女的訴訟。黃女其後不服上訴,但她未於上訴狀內提出委任律師,再被法院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