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一家4口逃亡19年落網 男子判死刑伏法
山西省忻州市一家四口多年前遭殺害,兇手王亮俊潛逃19年後落網。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1年以故意殺人罪判王男死刑,他其後上訴遭駁回。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上周五(3月31日)依照法定程序對王男執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確認,被告王亮俊曾租住在被害人董某亮、宮某香夫婦位於忻州市寧武縣西關村的家中,王男與宮女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2000年2月28日晚上,王男與宮女因瑣事爭吵,王男其後毆打宮女致死。宮女死後,王男返回董男家中欲帶走其與宮女所生女兒,因董男不同意,王男持斧頭、菜刀砍殺董男。此時,董男的10歲兒子和8歲女兒被驚醒哭喊,王男持菜刀、斧頭殺死二人後逃去。2019年12月13日,王男在內蒙古自治區和林格爾縣一出租屋被逮捕。
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上周五對王男執行死刑前,安排他會見了近親屬,充分保障了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