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不成狂刺女子37刀致死 男子判死刑
青海省海北州中級人民法院周二(18日)通報,近日就一宗故意殺人罪、盜竊罪及強制猥褻罪宣判,裁定被告以上罪名成立,判處死刑及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案情指,被告曾因性侵一名女子不成,以單刃彈簧刀連刺受害人37刀,導致對方當場死亡。
被告馬某於去年4月4日持械猥褻一名婦女,其後於同年6月3日早晨欲性侵一名韓姓女子,未能得逞後刺死對方。馬某於2019年5月16日被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判處強姦罪成,在強姦罪假釋考驗期內又犯下強制猥褻罪及故意殺人罪。此外,馬某於2019年1月26日凌晨,盜竊移動公司營業廳4部手機,價值7,618元人民幣(約8,706港元)。
法院審理認為,馬某干犯故意殺人強制猥褻和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指控的事實及罪名成立,雖然他自願認罪刑罰,具有坦白情節,但犯罪性質和危害後果特別嚴重,犯罪手段殘忍,因此依法不予從寬,依上述作出判決。宣判後,馬某認罪服判,並未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