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大陸地區人民為中華民國人民等函釋停止適用

2023年05月26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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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行政院發函通知各部門,回應相關函釋問題。
中國大陸一名錢姓男子2018年到台灣踩單車環島遊,行經高雄時因有路燈漏電而觸電身亡。高雄地院法官今年2月根據30年前法務部函釋「中國地區人民也是中華民國人民」,判市政府賠償463萬元新台幣(約120萬港元)。法院所用的函釋依據引起不滿,認為已不合時宜,台灣行政院周四(25日)發函通知各部門,強調相關函釋即日起應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
判決引發社會關注,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鄭運鵬近日要求法務部廢除上述函釋,希望各級法院法官不再引用。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發函通知各部門指,以國籍法定義,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自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之權利義務,凡舊函釋與此牴觸者,應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
行政院認為,兩岸條例公布施行至今已逾30年,兩岸互不隸屬為兩岸現況和既存事實,「中國大陸人民」與「中華民國國民」也明顯有別。「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相關解釋函令,已經由台灣大陸委員會跟相關機關完成檢討,應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其他機關也應盡快完成既有函釋盤點,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相關函釋,並完成相關法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