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照員工操作起重機致斷腳 公司需賠178萬新台幣

2023年09月04日 06:0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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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分院法官指黃男應再向林男賠償。
高雄某鍛造工業公司早前讓沒有牌照的林姓男子操作起重機,林男草率吊掛、不慎撞倒一旁圓形鍛環,令自己右小腿及腳踝被壓斷、血流滿地。事後林男聲稱罹患重度憂鬱症、終身需專人照顧且無法再工作,對公司提告。公司黃姓負責人遭判3月、可易科罰金定讞,民事部分還要賠償林男178萬元(新台幣,下同,約43.7萬港元)。
2020年8月某日,黃男交付一份工作圖給林男,要林男吊掛一綑鋼條。沒有證照的林男,直接找來一條繩索,綁縛鋼條後就抓起控制器、企圖將鋼條吊起,結果遇上意外重創。林男傷後與公司和解談不攏,對公司提告。一審法官查出,公司當時現場明明還有領有天車證照的工作人員,黃男卻讓沒證照的林男操作危險機械,導致意外受傷,依過失傷害罪判黃男3月、可易科罰金。檢方認為判刑太輕上訴,二審法官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合,駁回上訴確定。
由於黃男與林男對於和解金額認知差距過大,導致調解屢屢破局,林男另提民事訴訟,強調自己意外發生後罹患重度憂鬱症,也無法再工作,要對黃男求償713萬元(約 175萬港元)。黃男不滿辯稱,林男明知自己沒有證照,現場也不尋求有證照的同事協助導致受傷,自己需負4成責任。此外,林男到職前就有憂鬱症,與意外無關。
高雄高分院法官查出,林男的人際、社交、生活功能及職業勞動能力皆明顯減退,經治療仍難達復原狀態,可認定與工作意外有關。至於林男無照操作重機械,法官認為應負2成責任,經計算後認定黃男應賠償林男178萬元,扣除林男已請領的勞保57萬元(約14萬港元)、黃男賠償的44萬元(約10.8萬港元),黃男應再賠給林男76萬元(約18.7萬港元),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