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輪姦不足14歲女童 最高判囚11年8個月

2024年01月09日 00:0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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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有6名男子為洩私慾,涉多次輪姦一名不滿14歲的幼女。內媒周日(7日)報道,青海海北中院上周五(5日)公開宣判一宗侵害未成年人案件,6人強姦罪罪成,被判囚4年10個月到11年8個月不等。
案情指,李某某等6人前年7月至8月期間,為洩私慾,單獨或共同姦淫不滿14歲的幼女。法院認為李男等人的行為構成強姦罪,且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對被害人實施姦淫行為,屬於二人以上輪姦,犯罪動機卑鄙,情節嚴重,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表示,根據法律規定,姦淫幼女,不論涉案人員採用甚麼手段,也不論幼女是否同意,只要與不滿14歲的幼女發生性行為,均以強姦罪從重處罰。而兩人以上輪姦的,判處10年以上至無期徒刑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