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見腫瘤仍切除胰臟 患者身亡 港大深圳醫院負賠償全責

2024年02月29日 14: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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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深圳醫院2018年8月在無明顯惡性腫瘤組織學證據下,對一名77歲女患者實施全胰切除手術,她在術後兩個多月離世。內媒周四(29日)報道,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於去年11月二審判決,裁定醫院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賠償患者家屬約62萬元(人民幣,下同,約67.4萬港元)。
判決書顯示,77歲的張玉華當年因在香港大學深圳醫院體檢時發現膽囊結石入院治療,被診斷為胰腺惡性腫瘤可能性大,進行全胰切除和脾切除手術。她最終因肝功能嚴重衰竭、肝腎綜合症不治。張玉華的女兒郇杰打印病歷時發現,在手術前檢查或手術中病理檢測結果,均沒發現其母胰腺有腫塊或病灶,遂於2019年8月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提起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民事訴訟。
廣東中一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意見顯示,醫方的胰腺癌診斷無足夠影像和病理學依據,患者死亡與手術方式的選擇有一定關係,醫院過錯與不良治療後果存在主要因果關係,責任參與度為61%至90%。法院一審判決醫院承擔80%賠償責任,賠償約47萬元(約51.1萬港元)。雙方不服判決,上訴至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法院採納上述鑑定意見,終審判決醫院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郇杰周三(28日)表示認可法院判決結果,同時希望追究責任人的刑事和行政責任。她曾向深圳衞健委反映此事,對方因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決定不再給予行政處罰。郇杰亦曾以主刀醫生涉嫌故意傷害罪向深圳市公安局天安派出所報案,警方回應稱目前未立案,正在研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