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相親遭女友告強姦 囚3年改判無罪獲賠57萬人民幣

2024年03月30日 18:0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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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邸(中)出獄後仍堅持上訴。
河北省唐山市灤南縣36歲男子小邸(化名)2018年與一名女子相親後,一同外出約會期間發生性行為,女方事後控告男方強姦,法院對其判囚3年。小邸寧願不減刑也堅持不認罪,被羈押1,096天後才上訴得直。唐山中院去年認定小邸犯強姦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該判無罪。小邸的代理律師表示,近日收到法院的國家賠償決定書,獲賠逾57萬元(人民幣,下同,約62萬港元)。
內媒周六(30日)公布案情,指小邸被判刑前在河南一間消防局當司機,尚未結婚。他在2018年經一間婚介所認識一名女子,雙方感到滿意,見面當日已在車上發生性關係。惟婚介所老闆當晚致電小邸,指兩人發生關係後,女方反悔要求男方支付2萬元(約2.2萬港元)補償。小邸拒絕支付,認為對方勒索錢財,各方不歡而散,婚介所老闆隨後報警求助。
灤南縣法院在當年年底一審宣判,小邸犯強姦罪罪名成立,他不服上訴,惟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小邸表示,服刑期間,他堅持不認罪,一直讓家人為他申訴。最終在去年10月,唐山中院再審改判小邸無罪。小邸代理律師周五(29日)表示,小邸實際被羈押至去年10月,隨後向唐山中院申請逾140萬元(約152萬港元)的國家賠償,並要求法院協調原工作單位恢復工作,強調要嚴懲涉嫌失職公職人員,追究涉嫌敲詐勒索、誣告人員的責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