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校長強姦殘障女學生案二審 維持判囚13年
2024年04月09日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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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愛業(中)認為自己不構成強姦罪。
湖北省隨州市隨縣博愛特殊教育學校校長劉愛業前年被揭多年來在校內性侵多名殘障女學生,最初因強制猥褻罪成被判囚3年半,再審因強姦罪成重判13年有期徒刑。劉愛業其後提起上訴,強姦案被害人家屬周一(8日)透露,案件二審維持原判。
劉愛業多次在校長辦公室及學生寢室,撫摸、揉捏數名未成年學生的胸部等私隱部位,隨縣人民法院前年12月對他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但受害者家屬及公眾質疑裁決過輕。隨縣去年6月宣布對劉愛業強制猥褻案進行全案審查,查明他涉嫌強姦罪,判囚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與原判決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他同時被禁止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塗某某的經濟損失9,341.8元人民幣(約1萬港元)。
劉愛業提起上訴,認為自己不構成強姦罪,案件二審上月19日開庭審理,受害人家屬周一收到隨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顯示二審維持原判。法院判決認為,劉愛業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及實施強姦,已構成強姦罪,他始終不如實供述,依法不予從輕處罰。隨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原判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程序合法,依法應予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