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工程船沉沒25死事故 4責任人最高判囚10年

2024年04月17日 16: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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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7月颱風「暹芭」吹襲廣東等地期間,內地工程船「福景001」在廣東陽江海域沉沒,造成船上25人死亡、1人失蹤。中國海事局去年發布事故調查報告,指事件存在謊報在船人數和不按要求撤離,對多名責任人追究刑責。廣東省陽西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4名被告分別判囚5年半至10年。
被告許軍是福景001的實際控制人,被告吳建亮、楊海、初乃濤是該船的高級管理人員。法院經審理查明,前年6月30日上午8時,福景001到達陽江No.2大型船舶候潮防颱錨地避風。翌月2日受暹芭影響,福景001出現斷錨、走錨現象,並有人受傷,後被颱風吹走無法控制,撞上陽西縣沙扒風電場風機樁,造成多人傷亡、失蹤的重大事故。海事局事故調查報告認定,相關企業及船舶未按要求撤離人員,謊報留船人數,船舶走錨後未及時請求幫助,造成重大傷亡的風災事故,許軍和船舶管理公司負直接責任。事發後福景001所屬公司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賠償協議,並支付了賠償金。
法院認為,福景001避風期間,許軍等人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強令、組織他人冒險作業,謊報留船人數,未及時組織救援,情節特別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強令、組織他人違章冒險作業罪。根據各被告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認罪態度,法院以強令、組織他人違章冒險作業罪判處許軍有期徒刑10年,其餘3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半至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