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政府頒「三舊」改造文件 禁暴力迫遷

2024年04月18日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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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城中村改造正在推進。
廣東省廣州市去年起加快改造城中村,市政府近日公布《廣州市舊村莊舊廠房舊城鎮改造實施辦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遷。同時,「留守戶」拒不交回集體土地使用權時,屬地區政府依法予以處理,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實施辦法》共6章44條,自下月15日起施行。廣州市住建局表示,當前廣州「三舊」改造正處於政策調整期。對於新的城中村改造項目,主要適用自下月1日起施行的《廣州市城中村改造條例》。《實施辦法》針對廣州「三舊」既有改造項目,明確改造工作規範,為有序推進城市更新行動、實現「老城市、新活力」提供法治保障。
住建局介紹,《實施辦法》主要有四大制度創新。首先是強化歷史文化保護,堅持在城鄉建設中系統保護、利用、傳承好文化。對歷史文化保護作出貢獻的「三舊」改造項目,給予容積率獎勵。通過項目組合實施,解決歷史文化遺產持續保護的資金問題。
其次是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實現綠色發展,強調「三舊」改造應當加強城市綠化和樹木保護工作;推廣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營造宜居環境。第三是強化用地管理,推動解決「三舊」改造中的難點堵點。確保「留守戶」搬遷賠償工作主體明晰、程序合作。
第四是強化權益保障,實現共建共治共享。將公眾參與貫徹到「三舊」改造全過程,充分保障權利主體、利害關係人以及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建立健全專家諮詢機制,明確規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項目評審、論證、諮詢等活動的規定;建立限時管理機制,督促已批項目改造主體推動改造,確保按已批覆實施方案如期開發。此外,遵循先補償、後搬遷和復建安置先行,不得採取暴力、威脅等非法方式迫遷。如在改造中散布虛假訊息,將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