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最終裁定 向台灣聚碳酸酯徵5年反傾銷稅

2024年04月20日 00: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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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認定台灣地區的進口聚碳酸酯存在傾銷。
中國商務部周五(19日)發表公告,對原產於台灣地區的進口聚碳酸酯反傾銷調查作最終裁定,認定存在傾銷。商務部宣布,從周六(20日)起徵收反傾銷稅,為期5年。
商務部最終認定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令大陸聚碳酸酯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根據《反傾銷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商務部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徵收反傾銷稅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向被調查產品徵收反傾銷稅。
公告列出對台灣地區公司的反傾銷稅稅率,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出光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均為9%;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俱12.2%;其他台灣地區公司則是22.4%。聚碳酸酯可用於電子電器、板材/薄膜、汽車、光學、包裝、醫療器材、安全防護等許多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