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錢法擬修訂 設監測分析機構

2024年04月23日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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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錢法修訂草案規定,設立反洗錢監測分析機構。(Getty Images圖片)
反洗錢法修訂草案於周二(23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修訂草案共7章62條,規定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設立反洗錢監測分析機構,開展反洗錢資金監測,負責接受、分析大額交易及可疑交易報告等。
現行反洗錢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但近年來反洗錢工作暴露出相關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能力不足,反洗錢監管協作機制不順暢,訊息共享程度不高,監測防控新型洗錢風險以及打擊治理貪腐、跨境賭博、「地下錢莊」等違法犯罪活動有待加強等問題。修訂草案明確職責分工,規定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全國的反洗錢監督管理工作,與國務院有關部門、國家監察機關和司法機關相互配合;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履行反洗錢監督管理職責。
同時,修訂草案完善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與國家相關機關的反洗錢資訊共享機制,建立受益所有人訊息管理、使用制度。修訂草案規定金融機構建立健全反洗錢內控制度並有效實施;了解客戶身份、交易背景和風險狀況;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有效執行大額交易報告製度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此外,修訂草案也規定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洗錢活動或為洗錢活動提供便利,應配合金融機構和特定非金融機構依法進行的客戶盡職調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