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女天台避抓失足墮亡 家屬向賓館索賠敗訴

2024年04月29日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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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重慶市彭水縣一名女子在賓館賣淫期間,為躲避警察查房從天台墮亡。事後,賓館經營者因犯容留、介紹賣淫罪被判處緩刑,死者家屬向賓館方索賠151萬餘元(人民幣,下同,約165萬港元)。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周六(27日)發布案件訊息,經法院兩審,駁回了死者家屬的訴訟請求。
案情指,肖某經營一幢樓高5層的賓館,未婚女子施某長期在其賓館賣淫,肖某經常給她介紹嫖客。雙方約定,施女每次收取150元(約164港元)肉金,其中三分之一給肖某。去年2月,施女賣淫期間,收到肖某通風報信指隔壁有警察查房,她於是走到天台躲避,5天後被發現橫屍下水溝。法院認定,施女事發時因內心害怕,在天台尋找隱蔽地方躲避時不慎摔下。
隨後,施女家屬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肖某等人及涉事賓館賠償上述金額。彭水縣人民法院一審認為,安全保障義務是保障合法行為,施女逃避執法行為不是合法行為,故賓館不承擔侵權責任;肖某與施女共謀進行違法活動,共謀行為與施女死亡並無直接因果關係,肖某不應承擔賠償責任。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