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前副厅长王瑰受审 当庭认罪

2024年04月30日 08:05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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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瑰(前中)出庭受审。
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周一(29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贵州省财政厅前党组成员、副厅长 、一级巡视员王瑰涉受贿案,被告当庭认罪悔罪,法院宣布择期宣判。案情指,王瑰非法收受财物共折合逾2,143万元(人民币,下同,约2364.8万港元)。
检方指控,王瑰自1997年至2023年利用担任前铜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江口县委副书记、县长,铜仁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局长,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贵州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人员在项目承接、资金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其中300万元(约330万港元)尚未实际取得。
资料显示,王瑰于1960年10月出生于贵州沿河,是四川长宁人,曾担任贵州省铜仁市委副书记、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贵州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等职务。至去年7月,王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