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毀宋代古城遺址 村民獲判緩刑4年

2024年05月26日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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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男駕駛剷車取土損毀宋代古城遺址。
內媒上周五(24日)報道,寧夏自治區吳忠市同心縣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宗故意損毀文物案,被告楊某某駕駛剷車取土損毀宋代古城遺址,犯故意損毀文物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及罰款5,000元人民幣(約5,500港元)。
法院審理查明,楊某某於去年5月29日至6月期間,為在家中牛棚附近空地種植草料,擅自取走沙嘴古城址圍擋鐵絲網,並駕駛剷車先後鏟下古城址西南牆角土地,填平上述空地旁邊的溝。經當地文物考古研究所鑑定,是次取土損毀沙嘴古城址西南角部分,嚴重破壞文物本體。
同心縣人民法院以楊某某犯故意損毀文物罪,作出上述判決,楊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訴。沙嘴古城址位於同心縣石獅鎮管委會沙嘴城村,古城址呈正方形,有西、南二門,從出土文物考證系宋代所建,於2005年被列為第三批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