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逾11億人民幣 中國華融前總經理白天輝判死

2024年05月28日 17:1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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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輝(前中)被法院判處死刑。
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前總經理白天輝涉嫌受賄超過11.08億元人民幣(約12億港元)一案,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周二(28日)一審公開裁定被告受賄罪成,判處死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審理查明,白天輝2014年至2018年利用擔任華融(香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業務拓展三部負責人、總經理、投資銀行部董事總經理、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資本營運總監、總經理助理、董事、副總經理、總經理職務上便利,為相關單位在專案收購、企業融資等事項上提供協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法院認為白天輝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金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對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罪行極為嚴重,依法應當判處死刑。縱使白天輝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並提供偵破其他案件重要線索,均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法院綜合其所犯受賄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危害程度,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