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空軍士官督導長猥褻女上尉 上訴續判囚一年

2024年06月07日 03:0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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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對張男猥褻上訴案維持原判。(中時電子報圖片)
台灣空軍一名張姓士官督導長2021年與女上尉組長共處一室時,不顧對方拒絕,強行作出親吻、襲胸等動作,遭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他其後不滿判決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決定維持原判。
判決書指,張男與小雪(化名)僅為同事關係,2021年3月,張男前往小雪租屋處聊天,期間強行以手環抱她,不僅伸手入衣服內撫摸胸部,還強吻耳朵、脖子、背部。小雪則以手機告知兩名友人求救。張男辯稱,案發當時小雪沒有穿內衣,兩人坐在床上聊天,氣氛非常融洽,且對方拒絕後他就停止相關行為。
法官根據證人所述,認定士官長利用與女方獨處聊天之際,在其租屋處內進行性騷擾及強制猥褻,且否認強制猥褻,犯後態度不佳,雖然有和解之意,但女方拒絕,因此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