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老翁遭村民杀害 凶手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2024年06月08日 00:09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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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图)判处贺法田死刑。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苏村镇一名年过7旬的老翁在农田被同村村民杀害,凶手一审因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枝罪被判死刑。案件经上诉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死者家属周四(6日)拿到判决结果。
死者窦勤孝与凶手贺法田曾因琐事发生纠纷而结怨,去年4月,贺男故意到窦男的田地西侧,与对方争执打斗,并用随身携带的尖刀朝窦男左胸部捅刺两刀,致窦男当场死亡。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贺男当庭辩解他是正当防卫,是窦男先打人,法官则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窦男的行为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因此不予采纳贺男的说法,加上贺男曾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还曾伤害多位村民,遂作出死刑判决。调查另发现,贺男仅在看守所关了半年就回到家中,因当时办案人员亡故或年老记忆不清等原因,未能查清贺男未进监狱服刑的具体原因。死者女儿窦光春指,父亲生前曾多次向相关部门举报贺男未服刑的问题,这进一步招致了来自贺男的威胁和报复。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年4月开庭,贺男仍坚持声称他没有先挑起事端,是正当防卫,且有坦白情节。法官认为,曾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刑后仍不知悔改持刀杀人,主观恶意深,人身危险性大,罪行极其严重,因此作出上述判决。